近期质检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检测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的施行旨在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质检总局、认监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放宽了检验检测市场准入限制,简化了资质认定许可条件和程序,有效激发了检验检测业发展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机制环境。山东东汇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通过认真学习,对照新老《办法》,发现有如下不同点:
一、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将原有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
二、放宽检验检测市场准入限制
1、公司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规定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资质认定,其中包括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等其他组织,目的是消除部门、行业和地域垄断,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各类主体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提高市场化程度。
2、取消了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规定,体现国民待遇,鼓励公平竞争。
三、简化资质许可评审环节
1、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区分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项目、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方式,减少不的现场评审。
2、将原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从3年延长到6年,减轻机构由有效期短带来频繁评审的负担。
3、对许可期限和评审期限做出严格限定。许可时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技术评审除由于自身原因外,时限不得超过45日,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四、完善资质认定评价体系东汇检测普适性的评审要求,兼顾行业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定评审准则》+《行业补充要求》,即保证了资质认定工作的统一规范,又适应了不同行业的技术条件和特殊要求,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
五、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
1、强化技术约束,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加有关政府部门、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比对,不断提升自身技术能力。
2、推行“自我声明”模式,强化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要求,突出客观独立、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行业属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以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完善内控体系。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健全质量内控体系,逐步建立种类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及和检验检测全过程的管控,保证对外出具的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告诫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发现问题的,予以告诫。
2、完善建立资质认定信息公开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将会在官网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以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3、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制度。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专业领域风险程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认可机构认可以及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根据机构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严格法律责任制度。《办法》对检验检测活动各类的法律责任及违法处理都作了严格的、明确的办公室,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等行政处罚,使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处罚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并严格限定了自由裁量权。总之,《办法》从管理上来说更加科学,责任更加明确完善,监管更加规范,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创新了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
在程度地确保向社会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公正、准确、可靠”的同时,限度地减少对检验检测主体活动的干预,真正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使更多的市场主体有机会参与公平竞争,为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和管理环境。